首次产检从知道怀孕时候开始.20-36周每4周检查一次。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。
您好,为确诊是否怀孕,您可以在停经6周后到正规医院做检查,医院的检查很简单:妇科检查,尿妊娠试验和B超检查。
在怀孕的初期是一定要做个B超检查的,以来可以排查宫外孕,二来确认怀孕的实际天数。月经规律的话,在停经40天后就可以去医院做个B超检查了。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,怀孕42天后的宫内孕囊。
1、第1次产检--12周 准妈妈在孕期第12周时正式开始进行第1次产检。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“孕妇健康手册”。日后医师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,也会依据手册内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。
2、病情分析: 您好,妊娠7个月以内每月检查一次;8-9个月时,应每半个月检查一次;最后一个月应每周检查一次。如遇特殊情况,应随时去医院检查。 指导意见: 建议定期做孕期检查,以便及时了解胎位和胎儿发育情况。
3、一般怀孕了需要做超声检查,刚开始俩月检查一次,到怀孕中期一个月一次,到快生的时候一星期一次。
4、指导意见: 你好,一般在孕早期的时候,大概50天左右,需要做一个B超检查一下胎心等情况是否良好。
5、我觉得为了保险起见,一个月应该检查一次,这样会更加安全,而且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。
6、孕期产检是有固定的规律的,通常是1—2个月检查一次。首次检查在怀孕的七周左右进行,第二次检查在怀孕的11—14周之间进行,第三次是在15—21周之间,第四次是24—28周之间,此时还需要在23周前后做系统超声。
1、经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者,应于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,于妊娠20~36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,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,即于妊娠20,24,28,32,36,37,38,39,40周共再做产前检查9次。
2、从30周以后,孕妇的产检是每2周检查1次。到了孕期34周时,建议做一次详细的超声波检查,以评估胎儿当时的体重及发育状况,并预估胎儿至足月生产时的重量。
3、怀孕后就应该到医院做个B超检查,排除宫外孕的可能性。28周以前每月一次,28周以后两个星期一次,36周以上一个星期一次。
4、楼主,首先祝贺你怀孕哦。那个检察不用紧张,到时候医生会告诉你下次的检察日期。一般情况下是1-5月吧3个月去一次。然后5-8月1个月去一次 到快生的时候就频繁一点。
5、怀孕后几个月查一次检查时间三个月(12周)内,进行第一次检查;13-27周,每四周检查一次;28-35周,每两周检查一次;36周-分娩前,每一周检查一次。
产前检查应该越早越好,怀孕最初的28周(7个月),孕妇需要隔4周检查一次,在28周-36周(9个月)期间,需要2周检查一次,36周以后,需要每隔一周检查一次。
一般建议怀孕40天时可以做第一次检查,孕期一般做3-5次B超,孕早期一次,目的是为了确定妊娠,估计胚胎发育,诊断孕早期常见疾病如宫外孕,葡萄胎,各种类型的流产。
你好,一般16周左右可以到医院建档,以前确定是宫内孕就可以了,快生产时提前一个月回老家把所有的检查结果带回去好准备一下。
我觉得为了保险起见,一个月应该检查一次,这样会更加安全,而且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。
准妈妈在孕期第12周时正式开始进行第1次产检。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“孕妇健康手册”。日后医师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,也会依据手册内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。
一般怀孕了需要做超声检查,刚开始俩月检查一次,到怀孕中期一个月一次,到快生的时候一星期一次。
病情分析: 您好,妊娠7个月以内每月检查一次;8-9个月时,应每半个月检查一次;最后一个月应每周检查一次。如遇特殊情况,应随时去医院检查。 指导意见: 建议定期做孕期检查,以便及时了解胎位和胎儿发育情况。
指导意见: 你好,一般在孕早期的时候,大概50天左右,需要做一个B超检查一下胎心等情况是否良好。
你好 严格来说,第一次产前检查应该在你确认自己怀孕的时候就进行。而一般是确认怀孕后,在孕期第12周时进行第一次产检,并领取母子手册。
孕期产检时间安排如下:在怀孕3个月内做第一次产前检查,以后每隔1-2月检查一次,怀孕6-7月,每月到医院做一次检查,怀孕8个月后,每两周都要做一次检查,怀孕最后一个月应该每周做一次检查。
1、第1次产检--12周 准妈妈在孕期第12周时正式开始进行第1次产检。一般医院会给妈妈们办理“孕妇健康手册”。日后医师为每位准妈妈做各项产检时,也会依据手册内记载的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做记录。
2、产前检查应该越早越好,怀孕最初的28周(7个月),孕妇需要隔4周检查一次,在28周-36周(9个月)期间,需要2周检查一次,36周以后,需要每隔一周检查一次。
3、末一个月每周一次,若有异常情况,酌情增加检查次数。通过产前检查,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治合并症和并发症,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,确定分娩方式。
4、孕期产检是有固定的规律的,通常是1—2个月检查一次。首次检查在怀孕的七周左右进行,第二次检查在怀孕的11—14周之间进行,第三次是在15—21周之间,第四次是24—28周之间,此时还需要在23周前后做系统超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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